1 危險、有害因素辨識結果 1)通過對危險、有害因素的分析,項目生產裝置存在著的危險、有害因素有火災爆炸、中毒窒息、機械傷害、物體打擊、高處墜落、觸電、起重傷害、車輛傷害、淹溺、灼燙、噪聲、粉塵、不良采光等。 項目最主要的危險因素是火災爆炸、中毒窒息和灼燙。 2)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18對重大危險源進行了辨識分析,本項目不構成重大危險源。 3)根據《監控化學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190號)的名錄中規定辨識;本項目未涉及監控化學品。 根據《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目錄[2017年版]》(公安部公告[2017.5.11]),該公司水合肼、雙氧水(污水處理用,不儲存)屬于易制爆危險化學品。 根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年版]》(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等十部門[2015年]第5號)辨識,本項目中未涉及劇毒化學品。 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1〕95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3〕12號),本項目不涉及的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 根據《高毒物品目錄》(2003年版)(衛法監發[2003]142號)進行辨識,本項目使用的甲醛、硫酸鎳為高毒物品。 對照《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同意將N-苯乙基-4-哌啶酮、4-苯胺基-N-苯乙基哌啶、N-甲基-1-苯基-1-氯-2-丙胺、溴素、1-苯基-1-丙酮列入易制毒化學品品種目錄的函》可知,硫酸(50%)、鹽酸屬于第三類易制毒化學。 根據《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目錄(第一版)》辨識,本項目不涉及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 4)針對項目危險物質儲存和生產過程中的危險因素,企業采取了相應安全措施,壓力容器、防雷設施等及時進行了檢驗,設備設施運行正常和在安全監控掌握當中,項目公用工程、安全設施滿足生產的需要。 5)企業安全管理和消防滿足安全生產的需要,企業建有安全管理組織機構,配置有安全管理人員并經過培訓,具有安全管理知識。操作人員培訓情況正常,操作有日常安全記錄,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制度正常運行。企業建立了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進行了定期演練。 6)采用安全檢查表對企業的選址、總圖布置、生產工藝設備設施、公用工程及輔助設施等進行檢查,符合規范要求。 7)采用安全檢查表對企業安全生產條件進行檢查,安全生產條件符合《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的要求。 8)采用作業條件危險評價法評價結果為:該公司的作業條件相對比較安全。在選定的單元,均在一般危險或稍有危險范圍,作業條件相對安全。 9)采用危險度評價法進行評價,評價結果為:生產車間和儲存倉庫其危險度屬于中度危險。 10)現場情況與設計圖紙一致、PLC系統設計符合要求和運行正常的結論。企業自動化提升已由江西省化工工業設計院出具了《信豐正天偉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年產10000噸PCB化學品生產項目全流程自動化控制改造設計方案》、由江西贛昌安全生產科技服務有限公司出具《信豐正天偉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年產10000噸PCB化學品生產項目(全流程自動化控制改造工程)》企業已完成自動化控制技術改造工作。 12)信豐正天偉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經培訓考核取得了安全資格證,特種作業人員均經過培訓考核取得特種作業證,實行持證上崗,其他從業人員均進行了廠內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具備安全知識與操作技能;為從業人員配備了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主要負責人、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具有化工大專以上學歷,人員資質符合《江西省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要求 13)對照《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分類整治目錄》信豐正天偉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全部符合,沒有“暫扣或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類”、“停產停業整頓或暫時停產停業、停止使用相關設施設備類”、“限期改正類”這幾種情況。 14)企業制定有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定期進行隱患排查、積極落實隱患整改并按要求填報隱患排查與治理系統;雙重預防機制建立并得到執行,依據《“工業互聯網+危化安全生產”試點建設方案》的通知【應急廳〔2021〕27 號】要求、《江西省應急管理廳關于印發 2024 年全省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工作要點及有關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贛應急字〔2024〕30 號】要求:“推動重大危險源企業 2024 年全部建設應用特殊作業審批與作業管理場景、人員定位場景(包含人員聚集風險監測預警功能)。”本項目不構成重大危險源、不涉及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暫未列入江西省兩個場景的建設試點企業。企業制定有安全管理制度和特殊作業審批制度等相關制度,加強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綜上所述,信豐正天偉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產10000噸PCB化學品生產項目的總平面布置、設備布置與安全設施設計及符合性診斷設計圖紙一致,自控系統與設計一致并運行正常,滿足工藝生產的需求;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操作人員均已取證;企業主要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等相關人員資質均符合《江西省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的要求;企業不涉及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不涉及危險化工工藝、不涉及重大危險源,其生產裝置、儲存設施符合《江西省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項目自控方案已落實《江西省化工企業自動化提升實施方案》(試行)190號文要求。企業制定有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定期進行隱患排查、積極落實隱患整改并按要求填報隱患排查與治理系統;雙重預防機制建立并得到執行,該企業不涉及重大危險源和危險工藝,暫未列入江西省兩個場景(包含人員聚集風險監測預警功能的人員定位場景、特殊作業審批與管理場景)試點企業。配套安全裝置、防護設施以及采取的安全技術措施及安全管理措施符合國家有關法規、標準、規范要求,符合《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信豐正天偉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年產10000噸PCB化學品生產項目在役裝置風險可控,滿足安全生產條件。 |